天 津 市 商 务 委 员 会
津商务市场函〔2008〕5号
关于同意中石化天津石油分公司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中石化天津石油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天津石油分公司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石化股份津安[2008]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拟定的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按照《天津市迎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的要求,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进度要求,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按期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
二、统筹规划油气回收治理项目,合理安排各区域项目数量和工期进度,妥善处理好市场供应、油气治理关系,避免出现个别区域加油站集中停业现象。同时,狠抓各种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在基层的落实。
三、严格执行加油站改造停歇业报批制度,对停歇业企业有关手续及时上报市商务委审批,涉及油气回收治理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市商务委报告。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石油 回收 治理 方案 批复
抄送:市环保局,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