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津 市 商 务 委 员 会
津商务市场函〔2008〕3号
关于同意天津市华源石化石油有限公司重建和新建装车台及卸车台的批复
天津市华源石化石油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天津市华源石化石油有限公司重建、新建装车台、卸车台的申请》收悉。因你公司油库原有装车台、卸车台已于2007年12月6日被烧毁,油库无法进行汽运油品的装卸车作业;同时,根据津商务市场函[2007]72号文件批复同意你公司扩建新储油库。为使你公司尽快恢复正常生产以及新库区经营需要,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天津市成品油仓储企业(油库)2007-2010年发展规划》的具体要求,经审查,同意你公司在原址和新建库区分别建设装车台、卸车台各一座。
请持此批复办理有关规划、土地、建设、消防、环保等手续,并进行相关设施建设。(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日
抄送:西青区商委,西青区规国局,市公安消防局。